院属各部门:
根据市财政《关于开展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情况检查的通知》(杭财发[2021]1号)文件精神,为进一步规范我院国有资产管理,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,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,现决定对我院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。主要检查内容如下:
1、《杭州市农科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》(杭农科[2019]35号)的落实情况;
2、国有资产管理内控制度建设情况;
3、资产信息质量情况(资产账、财务账、实物是否一致等);
4、国有资产配置标准落实情况(见附件2、3);
5、已报废实物资产的收缴情况;
6、资产管理中存在的其他情况。
请各部门按照通知要求做好检查工作,并准确、如实填报《国有资产管理自查表》(见附件1)于2月10日前提交计财处叶哲明汇总。
杭州市农业科学研究院
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一日